上市公司有棵树大股东自恃境外身份失约重整承诺且涉嫌多项违规
近日,上市公司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9,下称“有棵树”)因境外身份的大股东王某涉嫌代持、违规减持、内幕交易及重整承诺未履约等系列问题引发市场强烈关注。监管部门已就此发出关注函,相关核查程序正有序推进。
一位资深证券律师说:“王某的境外身份可能引发股东资格认定、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及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问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需履行持股变动报告义务,但跨境身份可能增加监管难度,例如资金来源审查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要求。”
监管背景:境外身份下的三重违规嫌疑
有棵树相关股东向监管部门反映,持有香港身份证且自2024年1月起获得新加坡永久居留资格的大股东王某,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某辉存在多项涉嫌违规的行为。
一是涉嫌1950万元股份代持。
2025年3月14日,刘某辉通过中国银行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账户,向深圳市天某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天某云”,实际控制人王某)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账户转账1950万元,转账备注清晰标注“300209产业投资款”,其中“300209”为有棵树的股票代码。股东方直指“这明显是股份代持”,并指出王某和刘某辉刻意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其此前提交的报告和公告文件存在大量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该资深证券律师分析称,“这笔转账极为异常。如果是正常的投资款,应该通过公司账户进行,而不是个人账户。更令人怀疑的是备注明确指向股票代码,这很可能涉及股份代持行为。若查实,将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的规定,并可能涉及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如果王某、深圳市天某云与刘某辉确实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那么其此前所有的信息披露都可能构成虚假陈述,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王某2025年9月15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王某与刘某辉也特别声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及一致行动关系隐瞒行为,会直接破坏信息披露真实性,侵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二是涉嫌214万股违规减持。
有棵树2025年半年报显示,刘某辉的持股数量从2024年底的5,658,134股锐减至3,518,134股,累计减持2,140,000股。股东方强调,刘某辉作为王某的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本应严格遵守破产重整相关限售承诺并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大股东需提前15日公告减持计划,但其“利用信息优势,在小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量减持套现”,未履行相关程序,直接损害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如果刘某辉确实是王某的一致行动人,那么其减持行为就必须遵守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某券商合规部门负责人指出,“在没有确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下进行减持,可能涉嫌违规。”
根据相关规定,一旦被认定存在股份代持或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相关股东在改正前将被限制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其发起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也将存疑。
三是涉嫌内幕交易。
2025年9月15日,有棵树股票出现异常波动,当日13:25左右股价强势涨停,涨幅高达19.96%。而王某及刘某辉直至当日15点股市收盘后才披露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这种“先涨停、后公告”的现象,股东方质疑“绝不是巧合”,认为拟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等事项属于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王某与刘某辉疑似泄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
“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属于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至关重要。”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如果确实存在信息泄露,那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动摇了市场公平性的基础。若查实未公开信息(如股东大会召集)提前泄露,将构成《证券法》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相关主体或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
重整承诺:“前提未成就”的说辞引监管追问
王某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某云在破产重整中的承诺履行问题,同样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重点关注。
2024年11月,深圳天某云与王某以一份《承诺函》成功打入有棵树破产重整程序,承诺“2024年导入1亿营收、三年累计50亿营收、5亿利润”。
这份“美好蓝图”成为其获取有棵树低价股份、最终实现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的“敲门砖”。2024年12月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以深圳天某云提交方案为核心的重整计划。
但在其成功入主后,王某与深圳天某云却断然否认《承诺函》的效力,在深交所问询回复中以“承诺前提未成就”“承诺已自动失效”等理由拒不履约。
这种“事前画饼诱惑、事后翻脸赖账”的行为,不仅直接导致有棵树经营目标全盘落空、股价持续承压,更严重挫伤了广大股民的投资信心。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印发的文件很明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重整投资人具有约束力,业绩补偿承诺原则上不得变更。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需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若产业投资人拒不履行承诺,将导致上市公司资产注入落空、业务复苏受阻。有棵树2025年上半年营收同比暴跌81.33%,资金链持续紧张,凸显承诺违约对经营稳定的致命打击。
目前,监管部门已在关注函中要求相关方详细说明“前提未成就”的具体内容、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程序合规:股东大会召集合法性存疑
2025年9月15日,王某单方面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行为被部分股东质疑其合规性,认为可能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集程序、提议主体资格等相关规定。
有棵树相关股东已明确请求监管部门依法核查破产重整承诺履行情况、股东大会召集合规性及前述股权交易违规事项,并依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无论身份背景如何,均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规定,而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是遏制违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键。《证券法》明确规定,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致投资者损失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有棵树的问题不仅是单一公司的治理危机,更是A股市场跨境资本监管与法治化进程的试金石。唯有通过强化监管协作、完善法律规则、提升违法成本,方能重建市场信任,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当前,事件仍在发酵中,市场各方期待监管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争议提供权威定论,为资本市场公平正义树立标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证券市场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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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大黄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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