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丽人丽妆,605136)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其前妻翁淑华之间的股权分割进展。
根据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黄韬需将其持有的占丽人丽妆总股本的4.18%股份划转给前妻翁淑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相关股份将完成变更登记。此次权益变动后,黄韬持有丽人丽妆1.13亿股,持股比例则从原有的32.46%降至28.28%,仍为丽人丽妆的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翁淑华通过此次分割,直接持有丽人丽妆近1675万股的股份,成为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4月2日收盘,丽人丽妆股价报7.15元/股,总市值为28.63亿元。以此估算,上述划转股份的市值约为1.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布上述终审判决前夕,丽人丽妆交出了2024年度“成绩单”。3月28日,丽人丽妆发布的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17.28亿元,同比下降37.44%;归母净利润为-2440.03万元,同比下降182.64%;扣非后净利润为-3998.33万元,同比下降437.32%。
(图片来源:丽人丽妆2024年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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